天津房屋检测之鉴定为危房后怎么处理?1、由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采取加固措施后,尚能短期使用的,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结论要求使用房屋。2、符合城乡规划要求,不在棚户(旧城)区改造范围内的危险房屋,使用人应当按照鉴定结论的要求搬出,由房屋所有人进行治理。使用人搬出的危险房屋为其唯一居住房屋的,可向房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寻求帮助,申请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租房,房屋经过治理后,使用人应当搬出临时安置住房或者公租房,并及时回迁。3、不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危险房屋,应当停止使用,整体拆除。搬迁不及时造成危害的,由房产管理部门及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。经鉴定有重大危险的房屋,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拒绝配合搬迁的,政府及主管部]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天津都市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业提供 房屋检测鉴定 加装电梯检测 危房检测 抗震检测 工程检测 钢结构检测 加固设计 安全性鉴定 房屋质量检测等业务。欢迎大家来咨询。本网站来源https://www.dsjcjd.com